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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錢,代表著你有付出,時間到了就該有收成(錢到手),例如辛苦上班了一個月,期待的就是每個月五號或十號的發薪日。我也一樣,雖然我是SOHO族、沒有固定的老闆,但是也有乖乖的作帳,這個月會收到哪些稿費、下個月有多少錢可收到。

話說第一次被倒帳,倒我的那家出版社是間很大的公司,出電腦雜誌、電腦書籍、MOOK,我的第一本書就是在那家出的,跟網路有關、跟女性有關。原本的公司名和雜誌名在我開始寫專欄半年還是一年後,均改了名(這樣你們猜得出是哪家公司嗎?),那時出了書後,還有陸續接MOOK類電腦書某些內容的撰寫。

然後,有一天,它倒了。

它倒了我稿費一萬兩千多。這錢,很大,對我來說。在得知被倒帳和收到開債權人大會的時間好像是同時的。債權人大會?天啊,我居然「榮幸」參加這種偉大的會?我這「小小」的錢,不用開會啦,還錢為先啦!不過最後還是去參加了這輩子目前唯一一次的所謂的債權人大會。

就是想去要回我的血汗錢。

但是,這似乎是一場做給我們這些「小朋友」看的戲。來的人都是債務萬把元的,那些欠錢可能高達百萬的紙商、印刷場全沒看見。我們這一堆可憐的Z咖(看來都是寫手和小廠商吧),擠在一間小會議室裡,你不認識我、我不認識你,但我們心裡都在想同樣一件事。

律師有來,告訴我們狀況,總之就是要我們簽下願意將債務變成30%的紙張,然後開三個月後的本票給我們,如果不簽,那就等最後狀況,可能會無法支付我們這筆錢。

一萬多元頓時變成三千多,難接受,但起碼有本票在手,雖然也知就算本票在手也會變成芭樂票。多數人(包括我在內)還是乖乖的簽了名、領了現開的本票,並且拿了一張律師的名片。

然後我們開始在被「大戶」搬家過的辦公室,找尋值錢的東西。其實值錢的都被人撿走了,地上只剩下相片紙等東西。之後有人發現有間房間裡還有電腦螢幕(那年代只有CRT),興致勃勃的想搬走抵債,律師還是誰知道了,就說搬一台可以抵債多少,有人搬了,我沒有(是的,到現在還有點懊悔)。

最後,三個月票期到了,沒兌現。打電話問律師,也沒啥下文。然後,又經過幾個月,終於死心了。

唉。

為什麼突然會寫到被人倒稿費的事?事出之前受邀給某雜誌寫稿,最後一篇該是收到稿費時間卻一直沒收到錢,問了幾次、隔了幾個月,最後終於給了答案,原來稿子沒上,所以無法給錢......一時怒火從中燒,想起了第一次被倒帳的畫面。其實現在也忘了當初那張本票夾到哪本書裡去了,但這真是我人生很重要的經驗啊。



轉摘自Engadget
原始文章在
原始刊登日為2009-4-14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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